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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人才 - 合同鉴证 - 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聘用合同鉴证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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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聘用合同鉴证的有关事项

  1、鉴证的原则:为规范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与受聘人之间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聘用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或我市所属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受聘人应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3、贵阳市人事局授权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聘用合同鉴证机构。

  4、经聘用单位、受聘人平等协商一致后,需签定《聘用合同续签书》或《聘用合同变更书》的按原合同鉴证程序对合同进行鉴证。

  聘用合同应具备的七项条款:
  1、聘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工作保护和工作条件;
  4、工作纪律;
  5、工作报酬;
  6、聘用保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聘用合的责任。

  此外,双方还可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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