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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人才 - 职称评审 - 关于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非公有制单位:
  根据贵阳市人事局筑职改字[2007]39号文件精神,我市2007年度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定于9月3日开始,至9月28日截止。凡是档案存放在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目前在非公有制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均可根据自身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地点:贵阳市人才大市场六楼(贵阳市延安中路88号)联系电话:5280301-6002。
  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流程》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流程

一、申报范围及任职年限:
(一)范围:教师、机械工程、农业、测绘、环保、档案、新闻、艺术、图书、文物、博物、政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专业的人事代理人员可以通过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卫生(药学)、计算机、建筑工程、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国际商务等专业的人事代理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再评审。高级通过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任职年限:
1.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初聘为员级;任员级4年以上可晋升助理级;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可初聘为助理级;任助理级7年以上可晋升中级。
2.大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初聘为员级;任员级2年以上可晋升助理级;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可初聘为助理级;任助理级5年以上可晋升中级;任中级7年以上可晋升高级。
3.大学本科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初聘为助理级;任助理级4年以上可晋升中级;任中级5年以上可晋升高级。
4.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级, 任助理级3年以上可晋升中级;任中级4年以上可晋升高级。
5.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可初聘为中级;任中级3年以上可晋升高级。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聘为中级;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可晋升高级。
以上为一般规定,个别职称系列应以本系列具体规定为准。破格晋升条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二、需提供的材料(按各专业当年申报材料目录提供毕业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人事代理合同、评审表等必备材料)
三、具体程序:
(一)申请人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专业和业绩向非公职改办提出申请,非公职改办依申请审查并指导申请人按规定准备材料; 
(二)缴纳评审费。收评审材料;开具委托函报送委托评审材料。
(三)为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办理资格证书,并发文通知领证书、退材料、存技术档案; 
四、时间安排:
(一)报送材料一般在当年九月底前,十二月份评审结束。
(二)职称外语考试一般在当年十一月份报名,第二年四月份考试;
(三)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一般在当年的六至九月举行; 
(四)继续教育为经常性短期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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